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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论》的“共体”范畴和近现代的“类”哲学——《我读感知论》系列之七
《感知论》从形而上的视角,宏观的审视整个存在,并落脚到人的存在现实上,在对整体性存在的抽象思辨中,为人的合理、愉悦存在找到普遍性的依据。形而上学的迷人之处就在于这种摆脱主观、物我两忘的抽象,在层层深入、直达终极的追问过程中,提炼出一个个精彩的范畴、概念、判断,最后形成一个完整闭环的逻辑体系。《感知论》就是这样的逻辑体系,庞大而完整,其中“共体”的范畴的提出,堪称形而上学的理论突破,令人惊叹。
为了更好的理解“共体”的含义和指向,我们可以先熟悉一下既有哲学中语意接近的范畴——“类”。
“类”是西方古典哲学中非常重要的范畴,近现代大哲们多有精彩论述和发掘,它的内涵也在不断演变,表现为在时间轴上的发展进化。
康德把“类”的规定定位于先验层面,把“类”理解为具有先验自我统觉的主体。这句话字数不多,内涵无比丰富。试行简单解释如下:1,“定位于先验层面”,是指抛却“个体”的一切经验的认识,完全回归到那个天生的、纯粹的、被给予性的先验认知层面里。哲学家们一般都要在那个层面里讨论问题,他们要刻意躲避开个人经验层面,尤其是普通人的经验层面,因为,在主观性太强的经验层面里,人们更习惯于不假思索地随性乱说,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谁也不服谁,谁也不去思考,实际上多数情况下,就连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毫无逻辑,经不起推敲。在这个层面里,哲学家反倒是都被看作是“精神病”,不但一无所用,而且可能在毫无章法的乱棒胡抡之下躺枪而遍体鳞伤,太冤!所以,哲学家们要刻意避开一锅粥一样的“经验之谈”,在“先验”层面里找真相。因为,每个个体的所谓的“经验”,都必须而且只能是在“先验”的基础上架构出来的,没有例外,与其在自说自话、胡搅蛮缠中纠缠不清,不如悬置个别“经验”,回归普遍性的先验。2,“统觉”,这是康德哲学里一个重磅的范畴。康德着力研究认识论,他分析人的认知结构,追寻到人的“先验的纯粹理性”,这种“纯粹理性”,一方面使人认知到“物自体”允许我们认知到的亿万存在物的“形式”,也就是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所能认知到的、复杂的、混乱的、零散的感官信息,这些信息还进一步的被康德抽象为“时空”属性;另一方面,“先验的纯粹理性”,还能够把这些零散的、个别的、不同性质的感官信息,合成为系统的、完整的、综合的、客观化的认知形象(即自我意识的对象化),这个合成过程,就是一种“统觉”。
正是因为“统觉”,所以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眼里,看到的也是一个天使一样美丽可爱的妈妈,而不是一堆视觉、听觉、触觉等散乱的感官信息。而完成“统觉”过程的,是那个先验的、纯粹的理性主体,这个主体先天、公平、普遍地分配在每一个个体中,不管它是动物还是人,不管它是白人黑人还是黄种人,但是,不同的“类”间各有具体的内容上的不同,比如,蝙蝠和猫头鹰所见到世界不一样,和人类见到的世界更不一样。3,这个“统觉”主体,其着力的层面在于“类”的层面,而不在于任何一类事物中的某一个个体,具体说,“统觉”主体给了人类以统一的、先验的、人类特有的认知能力和方式,不用交学费学习,人类一出生就都这样认知了,至于出生后在成长过程中取得的个人经验性的认知,不管有多少花样,都是被先验统觉决定的、不自由的、个人主观性的、甚至是错谬百出的,不具有普遍性,反而可能极具危害性,除非后天学习过程中,明白了真相,回归”统觉”主体。同理,其他的物种,也各有自己类属的认知和统觉特征,这些特征在“类”内具有普遍性,在“类”间具有特殊性,正是在这种广泛存在的特殊性中,体现了“类”的普遍存在性。综合上述三点,康德认为“类”就是“统觉”主体,主体的“觉”地指向目标就是“类”,主体把规定性定位在“类”上(不是“类”中的某个“个体”)。
提到康德,必然要说黑格尔,两人共同铸造了德国古典哲学的宏大体系。黑格尔哲学的本体是“绝对精神”,所以,黑格尔的具体的哲学理论,多从“绝对精神”出发而推演。“类”的范畴也是如此。黑格尔同样把“类”归为一种精神现象,但是,和康德的“先验主体”不同的是,黑格尔认为,“类”是发展着的精神,他说:“普遍性毕竟是客观的普遍性,即类”,他认为,“存在”中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内的普遍性(可以简单理解为规律性,或者黑格尔自己所说“简单的规定性”)就是“类”或者称为“类性”,“类性”是客观的,是自由的“自为的存在”,并因为辩证法所规定的运动变化的动力而不断的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这种发展是绝对、普遍自由的,不受“类性”的外在形态和现实的约束和影响。简单说,黑格尔认为,“存在”中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内的存在物的运动变化,是在“类”这种层面上的辩证运动,绝对精神面向的是“类”,不是任何一个“个体”(“个体”太不可靠了,一段时间内就会消亡,而由无数“个体”组成的“类”却是在无数“个体”的新陈代谢中永恒或者平衡存在,并且呈现着“简单规定性”而执行着“类”的使命)。
这和康德的观点异曲同工,但又有本质的不同。康德认为“类性”是“先验主体”给予的,他有一个不变的“先验主体”的假定,我们努力的方向是发现这个不变的主体,正因为这种假定,所以他的理论被后人质疑有“形而上学”(追求一个不变的形而上的主体)的嫌疑。而黑格尔不假定这个不变的前提,认为存在里的一切都是精神现象,而且精神现象是从低级到高级自由、自为地发展、运动变化的,这种发展变化的规律就是辩证法(辩证法强调的就是“变”以及“变”的方法)。哲学界中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立,可能就是渊源于此,其根本对立的地方就在于本体论上的“变”和“不变”,而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两者没有本质的区别,都要严密地符合逻辑,因为,不管什么样的理论体系,不管什么样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都要证明自己合乎逻辑,不少人还在努力证明自己的理论比别人的更合逻辑。
费尔巴哈批判的继承了黑格尔的理论,他开创性的把“类”的范畴从“精神性的抽象天国”拉进到“人间的人本性”,实现了“类”与人的存在方式的结合。不管是康德的“先验主体”的类性,还是黑格尔的“精神现象”的类性,都站在了“非人”的主体性立场上看待“类”的普遍性,而费尔巴哈则完全站在“人”的立场上,把“类性”看做是“人的独有的本性”,这无疑是当时兴盛的“人本主义”哲学理论的巨大贡献。费尔巴哈认为,动物虽然也有自我感(实际上那只是一种反射),但它们不懂得把“类”作为对象来认知(也就是动物不懂得给自己和世界分类,更不懂什么是现象下面掩盖着的本质或者说“简单规定性”),动物的“内在生活”和“外在生活”是合一的(也就是说动物们没有综合处理感性信息以得出判断并推理的理性逻辑能力,它们只是直观感性的生活,看到什么就是什么,不能做理性延展和抽象提炼)。而人则完全不同,人是具有内外两种生活的双重存在(也就是说,人除了有直观感性的世界外,还有极为复杂丰富的精神性意识和理性世界)。
而且,“只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作对象来对待的生物,才能够把别的事物或实体各按其本质特性作为对象”,这句话里,费尔巴哈把事物的本质等同于哲学里的“类”,而人因为独有的理性的存在,能够提炼出事物的本质,所以就独占了“类性”,所谓“类性”,就是人能够提炼事物本质的理性属性,而且对人类来说,这种“类性”是自为的、普遍的、给予性的,人先验的、甚至是无意识的,把“类性”变现为实在的生活的主要内容,人必须以这种属性生活,没有别的选择。他说“类就是被异化的人的类本质,就是上帝”,这句话的语义背景是,人们创造的集爱、德、美、智于一体的上帝的形象,其实质就是人的类属性,个体的人是孤独残缺的,人从情感需求上,需要在“类”中存在,在“类”中,自我和他人融为一体,而维系“类”内和“类”间的持久平衡存在的力量正是“爱、德、美、智”,也就是说,“类”的属性就是“爱、德、美、智”,简言之,“爱”就是人的“类属性”,人的理性是先验的,爱也是先验的,“类”性自然也是先验的,人必须而且也只能以普遍性的“类”性的形式和属性生活、存在,这就是费尔巴哈的“类”哲学。
费尔巴哈创造性的把“类”属性和人的存在方式相结合,给人的主体地位构建根基。但这种结合却是基于感性基础上的,需要以“爱”为纽带来维系。而感性的东西很容易退回到经验层面,也有一定的抽象性,是不牢固的。所以,马克思说,费尔巴哈及以前的“类”哲学是“无根的抽象”。
马克思批判的继承了黑格尔、费尔巴哈的“类”哲学,保留了辩证法的方法论和人本主义的关怀精神,但是在“类”的依据、内涵、目的上做了更为彻底的反思和重建。马克思被称为哲学界的良心,关心公平、正义,同情社会底层人类的苦难,致力于解决人类的现实存在问题,“为全人类的幸福事业而奋斗终身”,坚决地反对一切抽象的思辨,坚持以实践的观点从现实的“感性确定性”和“直接存在性”出发理解“类”,为“类”这个哲学范畴找到坚实的社会现实根基和存在论基础,使“类”的内涵从抽象来到具象,从“头脑中的思维存在”进入到有血有肉的现实生活。马克思“类”哲学中有两个极为重要的范畴:实践、社会现实。在马克思眼里,实践不仅仅是和理性思维并列的认识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还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唯一方式,人是世界上唯一一种能够主观能动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物种,人改造世界的所有行为统称为实践,而人类的实践活动天然的就是基于“类”的认知基础上的活动,换句话说,人的一切实践活动本质上都是针对“类”的活动,人和人之间的实践活动构成了分工协作、彼此竞争,最终形成各种伦理关系、生产关系,从而在社会属性方面把人分成不同的“类”(阶级);人类可以主观能动的和任何一种其他独立存在的物种产生关联融合在一起,形成“类”间关系(人饲养驯化动物为己所用);人和自然可以对立统一,形成改造和被改造、利用和被利用、保护和被保护的辩证关系。
总之,人类的实践,天然的就是在“类”的层面上开疆拓土,不断在“类”内和“类”间拓展着实践的范围。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拒绝像康德、黑格尔那样思考思维中的抽象的人,也不赞同费尔巴哈那样思考从感性出发独立的个体的人,他一定要把人放到生来就要参与的、各种各样实践活动的“社会现实”中去综合考量,来得出实践性的、现实性的人的“类”性,这一点在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所以,马克思的“类”哲学,是实践性的、现实性的、辩证发展的、有血有肉的,他鼓励、指导了全世界的人民为了独立、自由、民主、公平、解放而斗争,更为重要的是,基于“类”哲学的科学性,马克思构建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弥补了历史上失败了的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缺陷,并进一步推导出了共产主义的大同社会的必然性,既然人类拥有普遍性的、广泛性的、实践性的“类”性,那么社会的发展方向就一定要遵从“类”的要求,而“类”的要求天然就是个体充分发展和最终趋向共存共生的和谐统一,这必然指向共产主义。
是的,“类”哲学经过辩证的发展,到了马克思阶段,可以说是达到了顶峰,不管是从思维(康德、黑格尔)、从人性(费尔巴哈)、还是从实践角度(马克思),哲学家们都充分认识到,“存在”设置的运行规则都是落脚在“类”的层面上,普遍存在的“类”性,才是符合“存在”规则的本性,“类”性指导着人类发展的方向,“类”是“存在”中各个层面的主体(在这里,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白,“个体”性要服从“类”性)。马克思经过科学的论证,指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最终目的,我们也都相信他是对的。但是,在奔向大同社会的道路上,我们依然感觉到了艰难险阻,甚至人们可能会因此而迷茫,为什么?
因为,以往的“类”哲学,不管是从思维出发的抽象的“类”哲学,还是从实践出发的现实的“类”哲学,它们都只关注了类之为类的诸因素中的趋同的因素,如费尔巴哈的“爱”,马克思实践观点中的“分工协作”等等,但事实却是,在原本存在的“类”世界的诸多构成因素中,经过极端谬误的人文精神的干预和改造后,不但有趋同的因素,还辩证的产生了很多离散的因素,这些离散的因素,在某种情况下,还可能辩证的占据着主导地位,从而让人们感觉到“类”的存在的艰难和危机。这些离散的因素似乎从来没有被充分正视过,甚至被愚昧地鼓励着,所以,我们在向往美好、奔向大同的过程中,一直品尝着难言的苦涩,直到《感知论》的出现,我们才恍然而悟。《感知论》把这种排斥趋同、毁灭“类”性的因素,抽象提炼为“生存竞争”,我们不只是刻骨铭心的、先验的博“爱”着,更在不共戴天、你死我活的竞争着,夹杂着恨和血泪的爱永远难成正果,裹挟着“爱”和“恨”这对悖论的“类”性,可能会导致我们经历千难万险,也只能是无限接近但永远达不到我们的最终目的。而这还不是”类”性如此艰难存在、吉凶难测的最主要的原因,更为主要的原因是,以往的“类”哲学从来没有真正找到过、或者说没有清晰提炼出来过类之为类的坚实的、纯粹的、最深层次的理论依据。这种情况,直到《感知论》的出现,才获得了可能的根本性的改观。
《感知论》并不是西方哲学的学术继承,它自有自己的学术渊源。但不管是什么学术体系,大家面对的都是这一个存在,使用不同的话语体系和理论建构,但殊途同归,只要是发现了真正的真理,就一定说的是同一个东西,所做表达必有相通之处,就看谁看得更深了,谁看得更深,谁就能看得更准,谁就有可能提出更正确、更有效的解决现实问题的方案。
《感知论》用“共体”这个范畴来指向物种、事物存在的关系属性。“共体”这个词汇的语义表达,作为一个哲学范畴,除了表达字面上的“个体的集合”的含义外,更主要的表达的是一种形而上的立场和逻辑起点,我们要用普遍的“共体”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要彻底摈弃极为谬误的“个体”的立场和思维方式,也要抛弃表面看主张共性、实则是有明显区别对待含义的“类”的范畴。
具体说,存在是一个“共体”的整体性存在,我们在同一个时空里存在,我们拥有一样的感知方式,我们遵守着同样的时空规则,我们受同样的重力的约束,我们呼吸着相通的空气,我们享受着同样的阳光,既是同呼吸,那就必然是共命运,所以,“存在”必然是一体的“共体”,既是“共体”,我们的所思所想所做,就要从“共体”的立场出发,来展开我们的存在,创造我们的文明,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应“存在”的规则,彻底解决既往从“个体”的立场出发构建的人类文明中积重难返的矛盾和苦难;任何一个物种的存在,都必须是以“共体”的形式存在的,“个体”是无法永恒存在的,是暂时的、残缺的、孤独的、不圆满的、无法满足的,只有作为“共体”,才可能是永恒的、完整的、幸福的、圆满的、心满意足的。在这一点上,除人以外的所有生物物种几乎都是这样存在的,生物中的“个体”,不像人类这样有这么强烈的自我意识和精神性意识,它们先验性地融合在群体中存在着,除了反射性的求生之外,不谋求任何自我利益,它们的存在方式,有效地保证了种群、物种的存在,完美诠释了“共体”的行为特征和存在方式的优越性,只有人类,哭着闹着非得以“独立个体”的形式存在着;物种和物种之间,同样也是不可分割的“共体”形式的存在,它们彼此关联,相互依存,共同维护着一个大的生态体系的平衡运行。正是因为除人之外的每一个物种,都像机体中的功能细胞一样默默地发挥着自己的作用,才能保证着整个生物链这个“共体”大机体的平衡稳定存在。
“共体”的含义解释到这一步,只是提示了一种思维方式,就是要从全局的视角看待人、生物、世界、存在,而不要再局限于一人一事的个体立场。但是,这实际上根本算不上什么新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三千年前的老祖宗们就有,“我与天地为一,万物共我一体”就是《齐物论》中对这种思维方式的清晰表达,但是,为什么当时如此超前的思想并没能在人类的文明发展中起到多大的引导作用呢?《感知论》给了我们清晰的答案,是因为,既往的理论虽有对真相的触及,但可惜的是,它们都没能剖析出最深刻、最到底的理论依据。理不得、心不安,人们无法践行,只能随波逐流。上面提到的“共体”的几个场景,其解释只是我们熟悉的辩证法的、客观物质存在观念的常规解释,是不牢固不可靠的,离开书斋的暗处,在现实中一出现,便会化作云烟,消失的无影无踪。而真正的《感知论》的深度解释,才能达到让人们理通事明、自觉践行的高度。
首先说“存在”,这个“存在”,说的不是张三李四的“存在”,而是指的整个世界的“存在”,是哲学范畴性的“存在”。这个“存在”是整体性存在的,《感知论》里把这个“存在”当作最大的“共体”,这个共体,不是简单的个体的堆砌和集合,而是就像是亿万细胞组成一个有机的活体一样,整个存在就是一个完整、独立、有机的活体,各种存在物包括生物和人,就是这个活体的不同功能细胞。我们可以把这个整体性存在的“共体”,看做一个新的物种,这样更符合我们的思维习惯,更容易理解《感知论》想要表达的深层含义。为了更好的代入,我们可以给这个新物种起一个漂亮的名字,以更清晰地厘定这个新物种的身份,方便指称,用一个“合”字,加一个“众”字,合成“合众 ”字, 取“合”字的声母,“众”字的韵母,合成“hong”(二声)的读音,取“合”表示包罗一切,取“众”表示亿万存在物,合在一起,表示整体性存在这个“共体”新物种的含义。是的,“存在”是个活着的物种,它的名字叫“合众 ”,以后我们再提到整体性存在,就可以直接叫“合众 ”了。我们太习惯从“个体”的立场出发,推演由“个体”集合而成的“整体”了,实际上这个思维方向错了,对错误的惩罚就是人类经历过的无边苦难,正确的思维方向应该是反过来,从“共体”出发,最后再考虑从“共体”中细分出来的亿万单位的“个体”,“个体”必须纳入到“共体”的框架内考虑,才能做出最为正确的行为决策,尤其对于人类来说,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存在规则的设定就是设定到“共体”层面为止,在设置中“个体”就是“共体”的成分和细胞,“个体”是为“共体”服务的,“个体”的不断的新陈代谢、新旧更替,保证着“共体”的平衡存在。
那么,《感知论》给”存在”以“共体”身份的依据是什么呢?为什么《感知论》敢于做这个惊世骇俗的判断呢?全都是因为“感知”。
《感知论》首先做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判断:客观物质不存在,《感知论》旗帜鲜明的站在最干净、最彻底的反唯物立场上,主张“存在就是在感知”,感知之外一无所有,根本没有什么物质,从而弥补了既往所有形式的哲学理论,因为抱定“客观物质存在”前提而无法解释“存在”从何而来的巨大逻辑漏洞。《感知论》判断,既往所有理论,唯物的自然是唯物的了,但所谓唯心的理论,实际上也都是唯物的,原因就是那些唯心的理论,虽然从本体论上主张意识是本源,但它们都假定了、或者说没有也不敢否定客观物质的存在,只要还承认客观物质存在,就一定是唯物的,就必然要落入客观物质的陷阱:只要坚持客观物质的存在,就一定得承认生命的存在,只要坚持生命存在,就一定要产生自我意识,只要有自我意识,就一定要主张私利而陷入到物欲横流中不可自拔,只要缠缚于物欲,就一定是残酷的竞争,只要有竞争,就一定带来无尽的矛盾和苦难,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现实,这就是“客观物质存在”的前提假定必然发展出来的逻辑链条。既往的唯物、或者表面唯心实则唯物的哲学,发现了“存在”以“类”为基本面运行,也发现了“存在”并没有设置对“个体”的关怀照顾(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主张人们要认识到“类”的思维,甚至由“类”的逻辑起点出发一直推导出共产主义的社会形态,可以说理论体系又完美又高尚,但是在指导人类社会发展上收效并不明显,反倒是自己的理论体系发展到最后不是沦为“不可知论”,就是归为“独断论”,总之,都无法弥补那个要命的逻辑漏洞,以及由那个漏洞引发的一系列悖论。
有无法克服的致命漏洞那就一定是错误的。而《感知论》就通过“感知意识”的本体确立、彻底的否定“客观物质存在”和“生命存在”这两个理论前提,完美的把“存在”纳入到“感知”这个闭环运行、没有漏洞的逻辑体系中,完美的解释了存在里的一切现象,提出了一套解决人类苦难和矛盾的可行方案。《感知论》主张“存在就是在感知”;“存在”里的一切都封闭在“感知意识”里;无限丰富的存在物都是“感知意识”里的呈现物;存在物不是物质的,不具有物质属性,只有感知属性;存在物的形成是“感知意识”按照“感知规则”感知创造出来的;存在物的运动变化规律就是“感知规则”所决定的规律;无限丰富的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就是“感知规则”所决定的彼此之间的关系。所以,无限丰富、多姿多彩的“存在物”,实际上都是“感知意识”这个“共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存在物”必须以“组成成分”的身份为这个有机的“共体”而运行,根本无法以“个体”身份而独立,连系所有成分而组成这个有机“共体”的纽带就是“感知意识”,“感知”使“存在”成为“共体”,而且只能是以“共体”的身份而存在,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其他的存在形式。这就是《感知论》所揭示的“共体”之所以能成为“共体”的最有力、最根本、最彻底的理论依据。
相对于既往西方“类”哲学推导出大同世界的理论依据,的确是更有说服力和可行性的。其巨大的说服力主要表现在,通过确立“感知意识”本体,否定了“客观物质存在”,自然就否定了“生命生存模式”,继之必然消解了“自我意识”,“私利”也就没有了意义,“生存竞争”就会成为一个可笑的概念,没有了残酷的竞争,自然没有了恨和血泪,剩下的就只有“存在”里先验设置的充满“爱、德、美、智”的纯粹的“类”性,也是纯粹的“共体”性,这就是《感知论》里“共体”范畴的精髓,“共体”的依据是感知,是剔除了“物质”、“生命”、“竞争”、“仇恨”等杂质的纯粹动力,是终极的愉悦。
既往的“类”哲学,不足之处就在于没有准确提炼出“生存竞争”的范畴,所以无法得到纯粹的“类”性,只能得到一个表面上的“类”性,一个自带反“类”性的“类”性,所以在人类奔向大同的实践过程中,总是得到雾里看花、求而难得的结果。而在这一点上,恰恰就是《感知论》超越以往所有的地方。
《感知论》的“共体”范畴,和“类”范畴一样,也有着层次上的不同。对应于现代科学的物种概念(在哲学里抽象为“类”),《感知论》把生物物种看做一个个形态各异、功能各异的“共体”,而不是唯物观念里的所熟悉的由个体、种群而上升到物种的概念性集合的存在,《感知论》认为由无数个体集合而成的物种,实际上本来就是一个个活着的有机体,它们以各自的“共体”形态面对存在,以个别“共体”的行为特征,融入到普遍性的整体性存在的大“共体”中,最终形成一个个、一层层形态各异、行为各异的小“共体”,共同组成整体性存在的大“共体”的局面。
为了形象的理解“共体”的内涵,我们可以参照一下几个广为人知的实例。在现实世界和影视作品里,很多人都看见过群集性的椋鸟,我们每每都会惊叹于,成千上万的椋鸟,在天空中无缝衔接、步调一致地变换飞行时,形成的梦幻般的唯美动感的队形,这时候我们会明确的感知到,那个如烟似雾的队形,不是千万只鸟组成的群体,而是一个独立的、行动灵活的活体,那是一种有趣的生物。为了表示这种特殊的“共体”形态的生物,我们也可以给它起个名字,“众”字加一个“鸟”字,合成一个“众鸟”字,分 别取两字的声母和韵母合成读音,念“nong”(二声)。所以,以后我们再看见天空中的椋鸟群,我们就可以不再那么麻烦地说成“一群椋鸟”,而直接说:快看,众鸟!且不说椋鸟以“共体”形式存在的现实意义,科学家们自有精彩的解释,单说“众鸟 ”的单体之间如臂使指、无缝衔接的协调性,就让我们惊叹于“感知”的力量,是“感知”让这种生物存在,让“众鸟 ” 绽放炫彩!同样的,大海里的金枪鱼,它们更是时空里最炫的舞者,所以,我们也送它一个好听的名义“鱼众 ”,念”yong”(三声),它是泳者,也是勇者,但无论如何,它首先是“感知”着的。
实际上,在存在里,所有的生物(包括人)都是以“共体”的形式存在的,“共体”的依据就是感知,感知规则设置存在里的亿万存在物时,就是以“共体”模式设置的,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就是各个层级、各个单位的“共体”之间的关系,“共体”由无数的“个体”组成,“个体”的新陈代谢(被我们主观的看做“生死”而纠缠不休)维护着“共体”的永恒存在。“共体”,是这个时空里的规律性,是存在物的基本形式,这一点,既往的“类”哲学也有所发现,只是它们没有找到其中最根本的原因,自然也就没能梳理出最可靠的理论依据。最为可惜的是,自从人类有了自我意识,人类就只会执着于“个体”的存在和立场,彻底忘记了自己的感知,忘记了自己也是“亻众 ”(念rong,二声)这个“共体”生物的细胞,更忘记了只有以“共体”的形式存在时,自己才能真正成为自己眼中世界的主体。忘了初心,必有辱使命,所以我们只能头也不回地冲进了个体生命独立存在的生存竞争模式里你争我抢,就此开启了人类文明充满苦难和矛盾的艰辛历程。
《感知论》的“共体”范畴,和既往的哲学中“类”的范畴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找到了类之为类、共体之为共体的“生理”依据,这个“生理”依据就是无处不在的感知,而不是既往所说的概念上的集合或者是先验、抽象的“简单规定性”。无疑,找到了这个真实可靠的依据,会极大的提高人们践行“共体”模式的积极性、主动性,显然,在这个意义上,《感知论》具有了对人类存在和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极为明确的导向性,是的,我们都热切盼望着理想中的大同社会,令人庆幸的是,《感知论》给我们指示了清晰可见的路线,给了我们从没有过的坚不可摧的信心。让我们翘首以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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