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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将正式施行,新目录十分显著的一个变化,就是增加了“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涉及白酒、各类喷雾、充电宝等,旅客在允许的范围内是可以带上车的。
以女性旅客喜欢携带的金属罐防晒喷雾、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为例,按照此前规定,不得超过120毫升,现在则有所放宽。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指甲油、去光剂限带量从目前的20毫升变为50毫升。
花露水、香水以及酒精、凝胶等消毒用品,此前都是被禁止携带上车的,但新规有了更人性化的改变,“不超过100毫升的可以随身带一件,但液体酒精依然不可以。”
对于充电宝,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瓦(大约相当于27000毫安)时,可以随身携带。普通打火机也可以带上车,但不能超过2个。
新目录细化规定了能够携带的酒精度数和总量。超过70度的白酒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对于不超过70度的白酒,在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的前提下,每人可以带6瓶;低于24度的酒类,比如米酒、黄酒、鸡尾酒等,不限数量,但不能超重,同样也要有完整包装,不能是自酿散装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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